不可以。协议离婚需要在婚姻注册地民政局办理,不能在外地办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认为是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既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也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不过另一方是本地户口就可以办理。
长沙市双方离婚,在哪办理离婚手续?
1、长沙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涉港、澳婚姻登记),地址: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336房);2、芙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务中心内);3、天心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湘府路298号(天心区政务中心内)。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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