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在改革中合并新厂承继债权债务
时间:2023-06-09 08:50:25 26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近日,顺义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烤鸭店给付原告甜面酱厂货款4.9万余元。

原告甜面酱厂诉称,我公司与被告于2005年1月建立供货关系,我厂为被告供应甜面酱。至今被告欠货款4.9万余元,要求被告立即给付所欠货款。

被告辩称,我与原告没有合同关系,未收到原告供货。

法院查明:河北某食品公司于2005年1月为被告烤鸭店配送甜面酱,被告收货后出具了入库单并加盖验收章。4月25日,被告向河北某食品公司出具转账支票一张,因支票空头被退回。后被告会计为原告出具欠条一张,写有“已付2.5万余元,欠2.7万元”字样。后双方又发生部分货款,6月6日,被告会计给付原告2000元。2005年4月29日,河北某食品公司与北京某食品公司合并设立原告单位。

法院认为,被告曾为河北某食品公司出具转账支票,且被告会计为原告立有欠据,曾给付部分款项,足以证明双方存在业务往来,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被告应当履行给付义务。现河北某食品公司与北京某食品公司合并成立原告,河北某食品公司的债权债务应由原告承继。原告持债权凭证向被告主张权利合法有据。

全文45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债权凭证 最新知识
针对厂家在改革中合并新厂承继债权债务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厂家在改革中合并新厂承继债权债务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