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经理一职一般不能参与分红,除非全体股东同意。股东享有分红权,但必须等到公司盈利、弥补上一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后,才能进行分配。同时,股东有权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在增资时,股东有权按实收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全体股东同意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是否让挂名经理参与分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除非全体股东同意,否则公司注册经理一职一般不能参与分红。股东享有分红权,只有公司盈利,弥补上一年度亏损,按照法律和章程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才能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有权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股东按照实收出资比例分红;公司增资时,股东有权按实收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全体股东同意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能 否 让 挂 名 经 理 参 与 分 红 ?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司分配利润时,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短、工作绩效、业务成绩和资历等,合理分配。同时,《公司法》第四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公司章程应当规定,公司应当根据业务规模、业务范围、员工绩效等情况,合理设置利润分配制度。”
由此可知,公司是否让挂名经理参与分红,应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若公司章程中没有相应规定,则公司可以自主决定。但要注意,若公司章程中规定了按业务成绩分配利润,挂名经理的工作时间、绩效、成绩等,应与实际执行人员相当。
另外,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后尚有盈余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同时,公司也可以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综上所述,能否让挂名经理参与分红,应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若公司章程中规定了按业务成绩分配利润,挂名经理的工作时间、绩效、成绩等,应与实际执行人员相当。同时,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也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并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挂名经理是否应参与分红,需要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若公司章程中规定了按业务成绩分配利润,挂名经理的工作时间、绩效、成绩等,应与实际执行人员相当。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也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并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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