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地工伤误工费该如何算
我我们知道,不管是在工地上作业的农民工兄弟,还是在工地上上班的管理人员或者技术人员。在工作中因工遭受人身伤害时,肯定会需要一段时间进行治疗和恢复,在该期间避免不了产生误工损失。在该期间,如果受伤职工不能及时得到收入保障,很可能影响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但律师在此告知广大劳动者,工伤职工在工伤的诊疗和康复期内的误工期,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已做了明确规定,只是其不应称为误工期,而应称为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其工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应参照工伤职工受伤前工资水平,按月支付给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报酬。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当然,再延长的停工留薪期期间,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仍然不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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