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了租房合同,提前几个月退租。退押金吗
在通常情况下,并不会退回租户所缴纳的租金。租赁合同明确界定了双方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包含但不仅限于出租方需保证租赁房屋达到协议中约定的标准,以及租户需依照协议约定按时足额付清租金等事项。若提前终止租房协议,即构成了违约行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及经济后果。这种形式上的承担常常由出租方用扣除押金的方式来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签了租房合同却不给钱怎么办
出租方与租赁方在签订租赁协议之后,若租赁方未能及时支付租赁费用,出租方可采取措施进行督促,例如通知租赁方尽快支付租金或采取适当的措施,如扣除其押金,以确保能够享有租金相应的权益。在催收过程中,如果租赁方依旧未能履行支付义务,出租方可依法终止租赁协议,并要求租赁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在通常情况下,租金不会被退还给承租人。因为租赁协议已经明确列明了相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对住所状况的承诺以及承租方应按期交付房租等条款。倘若合同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那么当事人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财务损失。为了处理这样的风险,出租方会习惯性地从预付的押金中进行扣除,以此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全文62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