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近年来,我国涉及危害婴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产品质量事件频繁发生,屡禁不绝。从有毒奶嘴到有害物质严重超标的儿童玩具,从阜阳假奶粉造成数以百计大头娃娃,到三聚氰胺奶粉酿成的近30万名结石宝宝,此事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在国内引起轩然大波,也带来了极坏的国际影响。因此,无论从保护婴幼儿健康安全的角度,还是从规范市场行为,构建和谐社会,树立中国制造产品良好信誉的目标出发,都必须严格对婴幼儿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力度。
分析:
专门用于婴幼儿的食品、用品,是有别于一般商品的特殊商品。其一,处于哺乳期的婴幼儿身体的各部分器官都在十分稚嫩的发育阶段。食品摄入单一,防病抗病能力弱,又不能充分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感受。一旦接触到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其后果将比成年人严重得多。同样,有毒有害的其它产品如餐具、用品、服装、玩具等对婴幼儿的危害也是很大的。其二,城乡居民少生优生的现状,使得大多数家庭在婴幼儿的食品、用品上,舍得花钱,出手大方,婴幼儿产品往往比一般产品有着更大的市场和利润空间,商家对此趋之若鹜。其三,我国相当一部分婴幼儿产品已经走出国门,进入国际市场。而不少产品的标准由于没有和国际标准接轨,加之监管不严,被国外质检部门查出质量安全问题并予以曝光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影响是很坏的。
建议:
1、以质检部门牵头,参照国际的先进标准,对我市生产的所有婴幼儿产品(包括食品)质量安全指标进行一次重新认定,做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提高新企业的准入门槛和新产品的核批标准。对不符合新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应勒令停产。
2、一律取消婴幼儿产品的质量免检。借鉴奥运会食品供应的成功经验,有关部门对婴幼儿产品的质量安全应实行从原料到产成品的全过程监控。关键环节要有硬性规定,如加工婴幼儿奶粉的原料奶必须来自卫生达标,规模化奶牛场,不得使用散户奶做原料。
3、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原则,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应加大对市场上流通的婴幼儿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查力度和密度,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检测,及时予以公布。
4、修订相关的法规条例,加重对在婴幼儿产品上昧着良心弄虚作假,制售伪劣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让为追逐利润置婴幼儿健康安全于不顾的不法分子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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