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对残疾人出台的新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上限,切实保障残疾人积极就业的权利。
2、按照国家文件说明,残疾人可以申请补贴:一种是低保补贴,另外两种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对抚养服务机构的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以及场所规格等做出了具体要求。
2022年三亚落户新政策
2022年三亚落户新政策如下:
1、户口在省外,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可办理落户;
2、户口在省外,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高校可办理落户;
3、户口在省外,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可办理落户;
4、户口在省外,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的,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人才可办理落户;
5、户口在省外,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的,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
6、户口在省外,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的,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可办理落户;
7、户口在省外,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办理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2、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3、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
在人员配置和管理方面,该标准作出了详细要求。比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残疾人社会工作、医疗或康复、就业指导、心理咨询或疏导等专业能力,每年需参加相关专业规范要求的业务学习或专业培训。
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建筑面积应按照床位不少于10张、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合居型居室人均可使用面积不小于6平方米,卫生间应配备残疾人蹲位,居室和卫生间应配置紧急呼叫设备,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机构应为残疾人开展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的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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