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警力配备标准
时间:2023-03-27 10:30:17 14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看守所属于国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执法机关,其日常工作、警力配备、在押人员等信息,出于监所管理的需要,一律不予公开。

一、监视居住是否属于羁押

不属于。羁押是指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到看守所收押的情形,而监视居住并不是在看守所执行,所以监护居住不算羁押期限。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二、看守所干活不

干活,看守所属于国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执法机关,在押人员伙食由国家负责,其生活条件并不优渥,日常生活用品需自费购买。看守所对待在押人员一律平等,严厉打击牢头狱霸行为,出于监管安全考虑,不组织在押人员劳动。

三、看守所20天有出来的吗

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的话,一般来说从到案后公安部门出具刑事拘留通知后,羁押期限是三十天加上七天逮捕期,在这段时间内,公安机关在侦查完毕后,会将材料移送至检察院,由检察院批准逮捕,然后公安机关一般在逮捕后两个月内进行结案,同时将所有材料送到检察院,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告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从结案到起诉这个时间大概也是两个月左右,提起公诉后,法院受理,并向犯罪嫌疑人送达起诉书,送达起诉书十天后,将开第一庭审理,如无特殊情况,将在一个月内开第二庭进行宣判。总之,具体羁押时间都是可以延长的,在这个期间,除了律师可以单独会见到犯罪嫌疑人以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会见,书信往来也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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