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需要携带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其中,法律援助的案件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
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的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这些都是需要的材料。
看守所会见需要什么材料?
在看守所会见需要准备的材料方面,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情况下,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被告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如有)、律师证、授权委托书、会见通知书等。此外,根据法律要求,会见时间一般限制在一定时间内,且会见期间不得进行录音、录像等活动。在会见过程中,律师应当对被告人的权利义务进行告知,并保证被告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总之,看守所会见需要准备的材料和规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律师应当在会见过程中保障被告人的权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律师如果要会见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的手续:包括: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只要具备这些手续文件,律师就随时可以会见当事人,不受会见时间及次数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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