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旧伤复发的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享受条件
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以及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相当于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的7至27个月。一级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
2、伤残津贴
(1)享受条件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2)待遇标准
伤残津贴的标准为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90%至75%。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伤残抚恤金的计发基数;
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伤残津贴的计发基数。
3、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问题
(1)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待遇
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工伤医疗待遇。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的区别是什么?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是两种不同的工伤保险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针对一次性伤残的赔偿,是对劳动者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下降的补偿。伤残津贴是针对长期伤残员工的补偿,是对劳动者因工伤导致长期不能工作的补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和工资水平来确定的,而伤残津贴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和工资水平以及所在地区的社会平均工资来确定的。
总的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一次性伤残的补偿,而伤残津贴是对长期伤残员工的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哪种待遇更适合劳动者。
总之,工伤职工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待遇和工伤医疗待遇。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针对一次性伤残的赔偿,伤残津贴是针对长期伤残员工的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哪种待遇更适合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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