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事故中如何正确判断赔偿标准是否正确
在工伤赔偿中,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程度和受伤人员的损失来决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伤残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工伤赔偿主要以下几项: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月数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4条、第35条。另离职支付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地区不同会有差异,所以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二、工伤赔偿协议签订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工伤赔偿协议签订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包括赔偿项目是否明确、意思表达是否明晰、是否应有工伤认定书、赔偿标准、赔偿期限、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除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赔偿外,有些赔偿项目由用人单位支付,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赔偿协议明确赔偿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签了赔偿协议到期不给钱
工伤签了赔偿协议到期不给钱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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