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能用男方的生育保险吗?
时间:2023-03-23 14:31:14 5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不可以。只有女方没有工作单位,才能由男方的生育保险报销生育时的医疗费用。而女方有工作单位,因为没有生育保险,则生育时的所有费用和生育津贴或者产假工资是由女方单位支付的。

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配偶无工作的,可由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开具无工作的证明,并持准生证、出生证明、病历(剖宫产的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发票等材料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生育补助金,

工作人员表示:“生育保险男女都应该缴纳,其中女方自己缴纳的生育保险可以报销75%左右,男方则可以报销50%左右。按男方享受生育待遇的要求为,生育当月男职工正常缴纳生育保险且连续缴纳满10个月。如果使用男方的生育保险,最重要的是提供其配偶无收入的证明。一般由男职工单位开具其配偶无收入证明,或者其配偶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所需要的材料:男职工社会保障卡、男女双方身份证、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结婚证及男职工单位开具的《配偶未就业(无劳动收入)证明》(加盖公章)或男职工配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残疾证》、男职工本市银行卡《现金业务凭单》。其中,最难出示的就是“男职工单位开具的《配偶未就业(无劳动收入)证明》(加盖公章)”一项。

一、生育保险的条件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保障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中国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规定生育保险享受待遇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履行结婚手续,其职工所在单位参加了生育保险,职工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申报,由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国家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要求为: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分娩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一年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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