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典当是指房产所有者在以其所拥有的具有完全所有权的房产作抵押向典当行借款,并在约定的时间内付清本息,赎回房产的一种融资行为。这里,典当人并不需要将房产移交典当行占有,典当行也无权使用、收益该房产,而仅仅是限制其产权转移,将其作为清偿本息的财产担保,房产仍归原产权人使用。所以,现在所指的房产典当实际上就是房产抵押,其内涵与《民法》所定义的房产典当行为有本质的区别。
房产典当也可以称做房产抵押贷款。是典当公司针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客户推出的个人融资业务。借款人只须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经过评估,到相应的房屋所在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可,特点是专业、方便、快捷。它是**典当行于2001年在行业内首先推出的融资业务。**典当行、**典当行等有实力的典当行相继开设。随着典当行业及房地产行业的不断发展,房产典当已经典当行业内标准的经营业务。
一、个人房产
1、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
2、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配偶身份证原件/房地产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4、婚姻证明(结婚或未婚证明)。
二、公司房产
1、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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