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一般立功不算重大立功。
重大立功的认定标准限定得非常严格,即“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要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
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在本质上有区别,一般立功是犯罪分子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的其他犯罪,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重大立功是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
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区别是什么
立功分为一般立功与重大立功。一般立功主要表现为:犯罪分子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的;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
对于属于自首或者坦白范围内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立功。例如,甲向国家工作人员乙行贿后,主动投案,向司法机关交待了自己向乙行贿和乙收受甲提供的贿赂的事实的,不能认定甲检举、揭发了乙的犯罪行为。因为行贿人只有交待了自己向谁行贿的事实,才能认定其如实供述了自己所犯罪行。所以,甲的行为没有超出自首的范围,不能另认定为立功。
重大立功主要表现为: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所称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等情形。
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人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就是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二者区别的相关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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