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必须投票,股东如果有事不能参加股东大会或者自愿弃权的,可以不投票。股东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弃权,任何人不能干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普通事项只需要出席会议股东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重大事项则需要出席会议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一、股东会召开程序是什么
股东会的召开程序如下:
1、会议筹备,确定召开股东大会、会务组织、会议提案、内容;
2、会议通知;
3、会前检视,修正会议议题,印发会议资料;
4、审议及决议,进行会议记录;
5、进行会议决议及签字。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重大事项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股东表决权有哪些范围
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规定具体是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股东大会决议生效的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股东会决议生效的条件为:一般决议是需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对于重大决议是需要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例如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全文6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