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应当每3年召开一次,因此,如果某有限公司在2011年6月1日成立,那么2014年6月1日,该有限公司应当召开第一届股东会会议。根据股东大会选举企业法人的次数算,第一届股东会应该有3个股东,因此,第一届股东会会议的出席股东人数应当不少于3人。
根据提供的股东会议决议,可以得知,在2011年6月1日成立的有限公司中,有三个股东。因此,第一届股东会会议的出席股东人数应当不少于3人。另外,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出席方可召开。因此,在第一届股东会会议中,需要至少有4个股东出席并表决通过决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全文6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