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规定具有血缘关系的父母与成年子女可以断绝关系,收养关系可以断绝父母与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关系的建立有两种,一是具有血缘关系,一种是通过抚养关系建立。18岁以后,就是一位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有民事行为都与家庭成员无关,也没有法律规定可以断绝关系。
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
一、成年后可以断绝父女关系吗
子女成长后,能不能断绝父女关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基于血缘关系形成的父女关系不能断绝。如果是基于收养形成的父女关系,可以通过解除而断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协议解除及因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关系恶化而协议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身份效力】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二、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对养父母还有赡养义务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养父母和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解除收养关系一般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但关于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是否应当赡养养父母的问题很多人不了解,很多人以为关系解除了就不需要承担相关的赡养义务。
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也就是说收养关系解除后,成年养子女对于抚养其成年的养父母的赡养义务并不因收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如果成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虐待、遗弃行为的话还可以要求其补偿生活费和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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