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的回迁房有质量问题的,由施工单位履行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履行维修义务的,当事人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门投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买回迁房超了面积要怎么办
回迁房超面积的话是应该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来处理的,如果合同中没有提到这一点,那回迁房的实际面积误差在百分之三以内的,应该按照实际的面积结算房屋价格,而且买方也不能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如果实际面积已经超过百分之三,超出百分之三以外的部分是由卖方自己承担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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