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法律条款明确指出,商铺返租行为是非法的。具体而言,商铺反租现象表现为开发商将规模庞大的商业综合体项目细化拆分成若干个单位面积较小的独立产权商铺,然后以独家分销商的身份将这些商铺出售给小业主。在此过程中,开发商还需与其他购得商铺的小业主签署相应的返租合约,承诺在一定时期内,由开发商全权负责商铺的整体运营和管理工作,并按照预先设定的时间节点向小业主支付固定的租金收益。
从另一方面来看,商铺返租模式对于开发商而言具有显著的资金回收优势;而对于广大的普通投资者来说,商铺返租无疑是一块极具诱惑力的大蛋糕,因为他们每年都能获得相当可观的投资回报,这远超过了他们通过购买住宅或者写字楼所能获取的收益水平。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严禁采用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来销售尚未竣工的商品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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