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没有出生证明,不能上户口的,需要补办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然后才能上户口。没有出生证明的孩子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送民政部门指定的儿童福利机构临时代养,之后找不到亲生父母的由该福利机构收养并依法为其申报户口登记,公民不得自行收留和擅自处理;如果公民已私自收留的,要依法办理收养手续,然后去公安机关为其申报户口登记。没出生证明,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会有不同的登记户口的处理方法。
上学没有出生证明有户口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原则上来说,收养的子女上学不需要《出生医学证明》:
1、当事人可以带上含监护人及未成年人在内的户口本、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收养关系证明、本人的身份证等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对口学校,咨询招生办的负责人,并根据对方的答复办理入学手续;
3、如果对方无理由拒绝给予办理入学手续的,可以向上级教育部门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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