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功能不同
(1)物权请求权的目的在于排除物权受到侵害的事实或可能,恢复或者保障物权的圆满状态。
(2)债权请求权的目的在于要求加害人履行损害赔偿之债,以货币方式恢复被损害物的价值,弥补受害人所遭受的价值损失。
2、归责原则不同
(1)物权请求权不需要证明他人对该财产的占有、侵害或者妨害是否具有过错。
(2)债权请求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受害人要主张权利就必须举证证明加害人具有过错。
3、责任构成要件不同
(1)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不以造成财产损害为前提,只要物权遭受到侵害或者有遭受侵害的可能,物权人就可以行使物权请求权。
(2)债权请求权行使的前提是存在损害赔偿之债,没有损害就没有赔偿。
4、在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上有所不同
(1)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2)债权请求权根据《民法典》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适用三年普通诉讼时效。
5、法律的保护力度不同
物权请求权的效力优先于债权请求权
二、物权请求权的内容
物权请求权包括以下四种。
1、返还原物请求权。所有权人有权在其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时,依法要求该占有人或转得人返还原物。
2、排除妨碍请求权。所有权人有权在其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时,依法要求该占有人或转得人返还原物。
3、消除危险请求权。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侵害人采取措施消除对其物权的危险。
4、恢复原状请求权。所有权人有权要求侵害人采取措施使受到其不法行为损害的物权恢复到该不法行为实施以前的状态。
三、物权请求权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物权请求权是指对物的占有构成侵害或妨碍的,为恢复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的持有、占有者即可行使此项请求权。
构成要件共有四点:
1、须有权利人合法享有该物的事实存在。如果该物取得的方式是不合法的,那么物权请求权也随之不存在。
2、须有妨害物权之人对物进行支配的事实。物权请求权旨在把物回复到圆满状态,而权利人对物的所有权或者是他物权,使之产生物权请求权,当有妨害之人对物产生破坏的行为。权利人才可以实施其权利。
3、妨害的出现并非权利人本身意愿。对于恶意相对人对物造成的破坏,权利人的主观想法并非如此的,权利人有权要求恢复原状。
4、须有相对人出现。物权请求权针对的是不特定人的出现使之物被损害,权利人的利益遭受到损失。有事实的出现,那么行为人既是相对人。可以要求赔偿等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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