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单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一、车辆事故责任认定书能确定结案吗
车辆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确定结案。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不等于结案。责任认定书是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交通事故需要赔偿和处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原因分析;
4、当事人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字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审查、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和期限。
二、单方交通事故是否需要出具责任认定书
单方交通事故需要出具责任认定书。需要将单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检查、检查、调查及相关检查、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原因和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交通事故超载的责任怎么认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超载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认定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
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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