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欠薪职工的权益,可以向以下部门求助:
<1.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通过电话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拖欠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应详细咨询当地劳动部门
2.当地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最有效的办法是直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请律师),通过劳动仲裁裁决书向单位索赔。不支付赔偿金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仲裁期限:60天;也就是说,劳动者应当自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许多劳动者一直在质疑如何界定“劳动争议发生日期”。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规定,拖欠工资争议自劳动者收到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资”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否则,以劳动者提出权利要求的日期为准。)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接受劳动仲裁或者仲裁不公的,可以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直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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