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在各地消费者组织及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不懈努力下,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在新修订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将宾馆饭店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的行规取消,代之以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住宿时间结算方法。这意味着,宾馆饭店行业沿用多年的12点结账的做法走到了尽头。
记者9月3日从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的网站上了解到,新修订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9年8月修订版)共10章43条,其中第三章饭店收费第10条规定,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
据了解,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2002年制定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的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规定,被包括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在内的各地消费者组织点评为排除竞争,破坏旅游饭店业竞争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规。北京市消协负责人认为,12点结账的行规,一是排除竞争,破坏竞争秩序;二是涉嫌侵害经营者经营自主权;三是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各地消协不断呼吁取消此不合理行规。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北京市消协在北京市延庆和密云两个区县开展调研和宣传工作,先后组织100多家宾馆饭店首先打破这一行规,将结账时间延至14点。随后、全国许多地方的宾馆饭店跟进,破除12点结账的宾馆饭店越来越多。今年4月,北京市消协、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和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联合召开商业惯例与法律规范研讨会,从法律层面说明12点结账行规对市场竞争秩序产生的不良影响和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并将研讨论文送交政府相关部门。
经北京市消协与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反复沟通、当面商谈,并在社会各界的呼吁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督促下,中国旅游饭店行业协会经广泛讨论和认真研究,修改了行业规范,取消了12点结账这一行规。
另据了解,今年酒店业进入淡季以来,全国有100多家知名酒店开展延迟退房促销活动,将退房时间延迟至14点。因深受消费者好评,延迟退房活动参与的酒店数量已经从原来的300多家增长到近700家,有的酒店将退房的时间延迟到了15点、甚至1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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