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广州市南沙区启动的医疗互助项目的实质是对百姓就医的二次报销政策,意思就是老百姓在就医后的医疗费用经过医保报销后还可以经过这个医疗互助项目再次报销一次,进行双重报销。
广州市南沙区对二次报销的最好额度也做了规定,最高能报销15万元,报销比例达到80%,即市民朋友们在就医后的费用经过医疗保险、商业保险自己其他方式报销之后剩余应当自行负担的医疗费可以通过该项目再次进行报销,所以二次报销政策不会影响到就医者医保和自己购买的商业保险的报销。
此次的医疗互助项目并不是广州市南沙区的每一个市民朋友都可以享受的,还互助项目是针对特定对象的,即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认定的救助群众,以及其他困难群众。报销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具有二次报销系统的医院可以办理一站式报销手续,对没有安装二次报销系统的可以进行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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