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可撤销期限是一年,但如下情形除外:
1、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的,应当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提出撤销;
2、合同成立后五年内未提出撤销的,撤销权消灭;
3、其他情形。
一、可撤销合同之撤销权可放弃吗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可以放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放弃撤销权后,造成的法律效果是,该撤销权消灭,合同产生绝对的效力,该当事人不得再以相同的理由要求撤销该合同,而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构成违约。撤销权人若不在以上期限内行使合同撤销权即视为放弃。
二、债权人撤销权消灭的是否时间有规定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3、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权事由后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4、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三、房屋买卖撤销权之诉讼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买卖撤销权之诉的规定是: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2、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内;3、被胁迫的,是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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