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起诉所需材料做出详细规定。一般来说,工伤诉讼需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工商企业档案登记资料、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停工留薪鉴定书、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工资明细清单等材料。若有社保,需提交工伤保险待遇核报表。
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起诉所需材料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一般来说,工伤诉讼需要准备以下的这些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工商企业档案登记资料、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停工留薪鉴定书、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工资明细清单;若有社保,需提交工伤保险待遇核报表。
工伤诉讼所需凭证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工伤发生后或者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三十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以上法规,工伤诉讼所需凭证包括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与用人单位的纠纷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医疗事故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诉讼所需材料有严格规定。工伤诉讼需要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工商企业档案登记资料、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停工留薪鉴定书、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工资明细清单等材料。若有社保,需提交工伤保险待遇核报表。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工伤发生后或者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三十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工伤诉讼所需凭证包括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与用人单位的纠纷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医疗事故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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