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要如何应对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过错情形导致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劳动者只能接受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如果是因为其他非劳动者过错的法定情形导致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该要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协商为主。理论上公司应该在1个月之内办好合同签订及社保相关手续。如果单位没有主动提起劳动合同,员工应该主动向单位提起,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协商不一致,单位仍不签订合同的,员工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没有签订合同以及没有缴纳社保。
员工还可以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员工在入职时,企业应该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
如果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企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员工可以主张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除此之外,有的企业与新入职的员工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待员工正式转正以后,再重新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种做法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因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企业与新入职的员工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待试用期满后,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亦可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公司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有补偿金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不续签的,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n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n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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