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消费者异地购物、旅游消费投诉,可就近受理、异地办理。2010年12月20日,深圳、广州及香港、澳门四地消费维权机构与西藏、新疆消费维权机构在深圳签订合作协议,倡导共建消费维权跨区域合作机制。深圳市消委会宣教部部长熊汉东日前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截至目前,深圳市消委会已经基本与全国各省会城市、一级城市的消费维权部门签订协议,共建消费维权跨区域合作机制。
深圳市消委会通过与其他省市消费维权部门共建消费维权跨区域合作机制,打破了消费者异地维权时所面临的窘境。熊汉东举例说,假如一位深圳的消费者在新疆旅游时购买了一块和田玉,回到深圳后却被鉴定为假的,这位消费者可直接向深圳市消委会投诉,由深圳市消委会及时传递给新疆的消费维权部门,对方会派专人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回深圳消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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