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是否能成为交通肇事罪主体
企业是不能成为交通肇事罪主体。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包括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不包括单位。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1.主观方面不同。危险驾驶罪在主观上持希望或放任的故意。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意义上过失犯罪,主观上只能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是故意,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主观上为过失。
2.在行为方式上不同。危险驾驶罪只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两种行为,交通肇事包括一些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要求实施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但犯危险性相当的危险行为。不应包括醉驾和追逐竞驶的行为。
三、交通肇事罪后驾照吊销多长时间
交通肇事罪后驾照吊销多长时间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没有逃逸情节,吊销二年后可以再考取驾驶证,如果是饮酒或醉酒后开车肇事被定交通肇事罪的,那么,吊销5年后才能重新考领驾驶证。如果有逃逸情节的,终身不再得考取驾驶证。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肇事构成犯罪的,如果没有逃逸情节,吊销二年后可以再考取驾驶证,如果有逃逸情节的,终身不再得考取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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