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上市公司的要求涵盖哪些方面
对上市公司的要求涵盖以下方面: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连续经营3年以上,且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
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财务会计虚假记录;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区条件。
二、上市公司和不上市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区别:
1.权利不同:上市公司可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地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从而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而非上市公司则没有这个权利;
2.条件不同:上市公司的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并且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而非上市公司不用具备这些条件;
3.财务公开性:上市公司需要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而非上市公司没有要求公开财务状况。
4.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挂牌自由交易流通,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证交所交易流通;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循的原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循的原则:
1.真实原则,信息披露应当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2.准确原则,应当使用明确、贴切的语言和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3.完整原则,完整是指应当内容完整、文件齐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不得有重大遗漏。
4.及时原则,及时是指应当在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5.公平原则,公平是指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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