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过户中,除了比较常见的买卖过户,还有赠与过户、继承过户等。那么,赠与的房屋如何过户呢?在办理过户时,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一、赠与的房屋如何过户?
赠与房屋过户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都需要到场,如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办理,但必须提供公证委托书。
在房管局过户时,需要提供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赠与证明材料(经税务部门核税的赠与合同或赠与/受赠公证文书,如涉及遗嘱证明,还要提交遗嘱公证书)、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或免税证明、维修基金缴存证明(按规定应建但未建维修基金账户的应提交)。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受赠人接受赠与,还是受赠后再卖出,都需要缴纳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且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还需要缴纳契税、增值税、个税。
二、接受赠与时,如何缴税呢?
如果是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契税为计税总价÷1.05×3%,增值税、个税免征;如果是非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契税为计税总价÷1.05×3%,增值税满2年免征,不足2年的话,增值税为计税总价÷1.05×5.6%,而个税为(计税总价÷1.05-原合同总价)×20%。
如果是受赠后再卖出,契税为计税总价×1%;增值税满2年免征,不足2年的话,按正常的二手房交易增值税税率增收,买方首套房、二套房90平以下为计税总价÷1.05×1%,首套房90平以上分别为计税总价÷1.05×1.5%(二套房为2%),三套房及以上均为计税总价÷1.05×3%;个税的征收,不足5年以及满5年非唯一,按差额(现计税总价÷1.05-原合同总价)的20%增收,满五唯一免征。
如果是非直系亲属间的赠与的话,仅需要缴纳的税费都是很吓人的,举个例子:小明的叔叔给小明赠送一套成都武侯区的一套不足2年的93平米的住宅,计税总价105万,上次的合同总价为70万,而接受赠与后,此房为小明的首套房,那么仅需要缴纳的税总额高达14.6万元,分别为:
契税:105÷1.05×3%=3万;
增值税:105÷1.05×5.6%=5.6万;
个税:105÷1.05-70×20%=6万;
除此之外,还有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
看到上面的数据,相信大家对赠与房屋所缴纳的税费都有一个了解,想知道自己接受赠与时要缴纳多少税?那就可以按照上面的算法算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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