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方就是不接传票,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还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一、起诉离婚对方拒绝传票怎么办
起诉离婚,对方拒绝传票的,人们法院可以适用留置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或者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二、离婚对方不接法院电话传票无法送达怎么办
离婚对方就是不接传票不接电话的:
1、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还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说明情况,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2、还可以用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三、起诉离婚被告不接传票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告不接传票,法院可依法采用留置送达。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留置送达,是指当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无理拒绝接受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其它人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写明受送达人拒收的事实,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取证人签名或盖章,然后,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处所,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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