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处分婚后共同财产没有效,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处分权。但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对方的那部分或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同时要明白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一、遗嘱继承和遗赠区别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1.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2.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视为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二、遗嘱继承顺序是什么
遗嘱继承顺序:按照遗嘱人在遗嘱中约定的顺序继承。没有顺序的,按照遗嘱约定的继承部分分别继承。根据遗嘱继承,继承顺序和份额由遗嘱人决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指定个人财产由一个或几个法定继承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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