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吴女士:我不久前被单位辞退,现待业在家打算找工作。上班时单位为本人缴纳了失业保险金,请问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期限有多久?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首先需要明确,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所在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对于享受期限,城镇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农民工实行分段计算,2008年6月30日以前缴费每满1年领取1个月生活补助费,最长不超过12个月,2008年7月1日后缴费年限按城镇失业人员的同样标准确定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领取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金;重新就业后缴费年限满1年以上再次失业的,重新计算享受期限,且与前次应领而未领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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