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企业的生产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婚后所得,应当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如果约定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分别所有的情况,那企业的经营收益就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一方主张不属于共同财产的没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共同财产都享有处分权。
一方婚前企业经营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双方各自在婚前企业经营的收益不属于共同财产,归各自的婚前个人财产。所以如果该企业是成立于婚前,那么另外一方也并不享有该公司的任何权利,包括经营的收益,因为这个公司只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只有在双方结婚后所获得的利益才属于共同财产。在法律上,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是,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直到离婚之前夫妻各自或者共同获取的收入、财产,主要是指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拥有同等的分配权,其中也包括这期间企业经营的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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