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代理公司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公司收费标准如下:
1.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货物招标取1.5%,工程招标收取1%服务招标收取1.5%。
2.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货物招标为1.1%,服务招标0.8%,工程招标0.7%。
3.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8%,服务招标0.45%,工程招标0.55%。
4.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5%,服务招标0.25%,工程招标0.35%。
5.中标金额5000-10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25%,服务招标0.1%,工程招标0.2%。
6.中标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货物招标为0.05%,服务招标0.05%,工程招标0.05%。
7.中标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货物招标为0.01%,服务招标0.01%,工程招标0.01%。
二、招标代理公司的成立条件
招标代理公司成立条件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代理公司的成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招标代理机构一经法定程序设立,便成为独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及相关服务的中介公司,任何行政单位都不应干涉其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相关的活动。
三、招标代理公司的经营范围
招标代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
1.办理招标有关手续的报批。
2.编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含工程标底)。
3.发布招标公告、受理投标报名。
4.审查投标单位资格(或进行资格预审)。
5.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和招标答疑。
6.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议。
7.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8.协助委托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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