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赣州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
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2.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3.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4.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
二、赣州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时间
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赣州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材料
1.技术人员毕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以及劳动合同;
2.工商营业执照;
3.经营场所和仓库平面布局图;
4.经营场所、设备、仓库设施等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5.《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四、赣州普通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法律规定节选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
第二十二条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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