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男)和女友尚未结婚,但是已买房子,首付是由其女友付的,剩下余额也是以其女友一人名义向银行贷款,但购房以来,实际是双方一起还款。
现在房产证尚未领到,男方想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当问其女友是否可以,女友回答称因为售房合同上是她的名字,向银行贷款也是以她个人名义,并称法律上是不可以加男方名字的。
现在男方想问(1)是否可在房产证上加上男方名字?
(2)请问律师有什么建议来保障男方权益
答:在房产证上写上男方的名字是可行的。你的女友说不能写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你和你女友可以作为共有人,如果她不同意,你有权向她索要你交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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