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生效判决书、调解书和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都是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定凭证,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双方不应当再在一起同居。然而,有的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手续后,仍然同居,继续共同生活,这也是合法的,只是由婚姻关系变成了同居关系。最正确的作法是双方分开,互不承担共同生活的义务。如果离婚后双方觉得应当破镜重圆,那么应当办理复婚登记,这样才是合理合法的。
一、复婚需要户口本吗
复婚需要户口本,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还必须出具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即发给《结婚证》,收回《离婚证》或离婚法律文书。
二、办理复婚证要带什么证件复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复婚一般按照申请办理结婚的相关手续进行,办理复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并按照下面步骤进行登记:(一)提出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二)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三)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并按指印。(四)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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