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过户要准备哪些手续
时间:2023-04-10 17:51:32 14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继承是指将死者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移给有权取得财产的人的法律制度。继承一般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根据被继承人合法有效的遗嘱进行继承的一种方式。法定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的。它是适用于未立遗嘱或者遗嘱在被继承人生前无效的一种继承形式。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然而,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房屋产权变更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公证,另一种是诉讼。当事人选择继承公证的,经公证后,可以到房地产登记服务中心申领新的房产证。选择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不动产的继承作出判决,判决后,当事人可以持生效判决到房地产登记服务中心申领新的房产证。

一、遗产分配协议需公证吗

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办理公证。

公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遗产纠纷,如果您和其他继承人对于继承的财产有明确的划分,可以不需要公证。但是由于每个家庭有每个家庭不同的情况,而且随时可能会发生变故,为了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您最好还是去办理公证为好。这也是日后出现风险后,可以向法院提交的有力证据。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由于我国的《民法典》将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因而,继承公证也相应地分为法定继承公证和遗嘱继承公证。继承公证可以预防继承纠纷、减少诉讼,维护财产关系和家庭关系的稳定。

遗产继承公证的适用条件:公民去世以后,如遗留有财产(股票、基金、房产、银行存款、公司股权、知识产权),其继承人(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或遗嘱受益人)需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二、遗赠是否属于遗嘱的一种

所谓遗嘱继承是指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遗嘱中所指定的继承人根据遗嘱中对其所应当继承的遗产种类、数额等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是立遗嘱人生前依照其财产所有权,对其财产按自己的心愿用遗嘱形式安排其死后由谁继承、以及继承多少,这是行使所有权的处分权能。遗嘱只要合法,即受法律保护,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立有合法遗嘱的,不适用法定继承,以保障其遗嘱的实现。立遗嘱人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公民如果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为遗赠。

遗赠和遗嘱继承在采用遗嘱方式处分遗产这点上是相同的,二者的区别在于接受遗产的人的范围不同,接受遗产的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就是遗产继承;接受遗产的是法定继承人以外范围以外的人,就是遗赠。

所以,从狭义上理解,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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