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的立法状况
电子商务的发展之快目前已经超过了制定与之相关的政策法规、管理水平、人才培养的速度。就现状而言,发达国家电子商的建设与发展相对更轰轰烈烈一些。他们基本上是从一个战略发展的角度来规范和建立电子商务立法规则的。以美国为例,它着眼于21世纪经济的持续增长,为此发展电子商务更成为克林顿政府第二个任期内的主要任务。另一方面,为了争取制定电子商务国际规则的立法权发达国家纷纷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起草电子商务基本框架、签署双边协定、发表白皮书等。通过对美国1998年以来发表的有关电子商务的政策性文件,基本框架原则以及美国和日本、欧盟、法国、北爱尔兰等国签署的双边协议来看,美国的电子商务基本政策和原则框架已趋向成熟,并在某种意义上成为各国发展电子商务的先导。
就目前而言,探讨电子商务立法的主体、客体、权利、义务、诉讼程序、诉讼管辖等细节条款还为时过早,因此国内外都从制定和细化有关电子商务立法的原则问题着手。例如,1998年欧盟已提出了一个行动计划,经过一年来的实践和总结,1999年10月发表了该计划的第二版,并得到了一些国际商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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