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获得的征地补偿一般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如何分割离婚公积金
夫妻离婚时,应当协商公积金。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应当协商将住房公积金分割给一方或者平均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和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赠与财产;
5、其他财产应归共同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下列财产的其他财产应归共同所有:
1、一方投资个人财产取得的收入;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取得的养老保险和破产安置补偿。
二、领取的失业金算共同财产吗
失业保险金具有特定性,是对失业人员的一种生活补助,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归共同财产的有: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感情不和离婚养老金能否分割
感情不和离婚是否还能分割养老金的确认方式:如果是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则还能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还包括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如果是一方婚前所得的,一般不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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