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名买房的房产办理转移登记需要交税吗?
当事人拥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依据您所提供的相关事实表明,若您在此前购得房产过程中未将过户事项妥善处理完毕且对方一直对此保持消极态度并拒不配合完成该项步骤,那么,您完全有理由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向其提交关于这一问题的诉讼请求。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受理公民、法人以及其他各类社会团体之间,以及这些主体相互之间因为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等方面引发的民事诉讼案件有着法定职权和义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借名买房的协议书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无效。借名买房的协议是不可以公证的。
房屋产权是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为准的,由于私下签订的协议效力难以确定,即使做了公证,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公证的前提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
《公证法》第十三条
公证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二)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
(三)以诋毁其他公证机构、公证员或者支付回扣、佣金等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
(四)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五)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
(六)法律、法规、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借名买房的房产办理转移登记需要交税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四、质证:第八十三条 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申请书中应当载明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目的。\n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应当通知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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