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除了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外,其他任何人、单位或组织都不能非法阻止探望权的行使。如果一方阻止另一方行望孩子,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阻挠一方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一、离婚时怎样探望子女?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孩子探望权有哪些规定
孩子探望权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探视权强制执行对方不配合该怎么办
探视权强制执行对方不配合的处理方式是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子女的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1、子女的探视权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夫妻双方协议进行确定,如果协议无法解决问题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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