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离婚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探视孩子:
1、由双方协商决定探视孩子的方式、时间等;
2、不能协商一致的,男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其探视权。
离婚后男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可通过探视履行对孩子的教育陪伴义务。同时探视权也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男方离婚后探视孩子该怎么办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就孩子的探望问题进行了协商,并详细安排了探望方法和时间。访问的内容不仅包括会议,如直接会议,短期共同生活,还包括交流,如交换信件、电话、礼物、交换照片等。对于探视权的行使时间、方式和地点,法官应从探视权的立法初衷和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立法初衷出发,尽量主持双方的调解,父母双方就探视权达成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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