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债者的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诉讼离婚债务的处理原则有哪些?
离婚中债务处理有三个原则,一定要记好。
1、合法原则。违法行为形成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范畴。
2、界定债务性质的原则。在处理离婚债务时必须严格界定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单独债务。
3、保护债权人权益的原则。
总之,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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