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夫妻一方名义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人举证,即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债务人认为是共同债务,另一方认为是债务人的个人债务的,债务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债务人不能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视为债务人的个人债务。
因此,在离婚案件中,谁主张债务举证责任,谁举证。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离婚伪造债务谁举证
离婚伪造债务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伪造虚假债务是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在诉讼过程中,当被查实为伪造债务时,法院一般会对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给予司法处罚。但在实践中,处罚相对较少,主要是因为相对难以查实伪造,一般做法是不确定债务。债权人以个人名义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债务的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但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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