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调解的实践方法
时间:2023-07-05 21:05:25 9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导诉台的法官为您审查材料,在了解您的情况后,便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分配诉前调解的法官,我们就九台法院的三个调解室,为您配备了三位,专业技能强、经验又丰富的法官!有的擅长调解继承案件、有的擅长离婚案、有的擅长劳动争议纠纷、机动车驾驶事故纠纷....”等一系列典型、复杂的案例,都可以先给我们三位优秀的法官为您调解一下。在诉前调解中,法官也会亲力亲为的给被告送达,帮您找到被告,安排调解时间,将双方当事人约见到法院。

青仲多元调解有知道的吗

青仲多元法律服务中心是指青岛仲裁委员会多元法律服务中心,是一个调解中心,致力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调解中心的工作职责是:

1、协助民警调解辖区内民间纠纷;

2、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解决纠纷的协议;

3、协调配合处理跨地区的矛盾纠纷调解;

4、对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参加调解的人须事先准备如下几种证明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体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

11、由死者户口所在地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死者生前扶养关系证明;

12、车辆维修发票、定损单据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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