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多元调解是法院的吗?

2020-10-30 1,845人已浏览
  •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专职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76

    在线咨询
专业分析
是。立案前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是昌平区法院以开展立案诉讼服务改革为契机建立的新工作机制。该机制的主要特点:一是形成了“一个中心、五个支柱”的内部调解体系。在立案庭成立调解组,抽调法官专门负责立案调解工作,实现了立案审查与立案调解的有机结合。各派出法庭也结合辖区特点,不断探索推进立案调解的新模式。其中,东小口法庭选派优秀法官进驻社区居委会,沙河法庭把立案调解与法制宣传相结合,小汤山法庭邀请一个人民调解员常驻法庭进行立案前的调解,回龙观法庭向当事人发放“诉讼提示书”,注重对纠纷进行分流引导,南口法庭成立了“综合调解组”。二是形成了“一个主导、八方联动”的外部调解体系。在立案调解工作中,昌平法院将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社区基层组织调解等相结合。三是形成了“一个核心、多个延伸”的人力资源配置体系。在立案调解工作中,昌平法院不仅让法官与法官助理开展立案调解工作,还邀请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等主体参与立案调解,将许多社会矛盾化解在了初始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以上内容为法师兄与律师联合制作,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如果还不明白,看再多也不如问一下,让律师告诉你答案,99.3%的用户选择
11,079位律师在线累积服务3,700万人/次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
  •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来处理
  • 刑罚的轻重高低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
相关问题热门关注
法师兄 律师普法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